户籍办理程序

时间:2022-12-13

一、办理新生户口手续:

携带本人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办理,徐州市(含县、区)户口一律不迁。

二、办理毕业生离校户口迁出手续:

由各学院在保卫处统一领取《户口迁移证》及发放表,毕业生签字后发给本人;缓派或改派的毕业生可凭《报到证》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改派的毕业生凭改派的《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到翟山派出所办理手续。

三、办理退学手续:

凭《离校通知单》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一般迁往原户口迁出地。

四、教职员工及其子女户口申报手续:

教工集体户口:大学生毕业分配迁入:凭本人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及近期照片两张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申请办理;

因调动迁入:凭本人户口迁移证、《准迁证》及近期照片两张到保卫处户籍室申请办理。

子女户口:本校集体户口教工的新生子女可按规定申报。夫妻双方均为集体户口的,可选择随父或随母申报户口,夫妻一方为集体户口,一方为家庭户口时,子女须随家庭户口申报。

夫妻双方均为徐州市户口时,申报子女户口需出示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及户口本。一方为市外户口时,除上述“三证一本外”须出示市外户籍证明。

 

同栏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