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部)工作职责
1、加强学校内部治安管理,维护好学校内部的治安秩序。
2、组织实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重点和要害部位的安全,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
3、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学校发生的案件,处理一般治安事故。
4、对全校人员进行治安保卫教育。
5、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活动。
6、协助和配合公安机关监督和考察学校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的人员,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7、执行学校和公安、司法机关交办的其它治安保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