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登记表借用规定
一、有下列之一者,可借用或复印集体户口登记表:
办理身份证、结婚登记、单位分房或自购房、小孩入户,出国审查,公证等。
二、教职工凭工作证,学生凭学生证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天。如遇特情况
需要延长的,应及时说明。
三、户口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借用人员必须做到:
(1)保持集体户口登记表清洁、完整;
(2)不得擅自涂改或增减内容。
(3)保证按时、完好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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