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9-15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徐州市的有关要求和保卫处(江苏建院保字〔2013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通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中秋、国庆节期间是火灾多发季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同时又是欢庆活动相对集中的时期。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消除麻痹思想、强化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认真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为学校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如下:

1.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全落实;

2. 消火栓、灭火器及其它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3. 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各种安全标识是否明显;

4. 防火分区、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5. 电器设备是否运行正常,电气线路是否老化;

6. 学生宿舍是否违规使用电加热器具;

7. 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的管理、使用、存放是否符合规定;

8. 建筑、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施工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9. 暑假前学校安全大检查通报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限并做好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严格责任,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做好2013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各单位要在2013916日前开展安全自查,请于925日前将《2013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检查情况表》(见附件)交保卫处。学校将于2013926日起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进行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检查和对暑假前学校安全大检查通报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将结果通报全校。

 

保卫处

 2013914

附件:

 

2013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基本

情况

单位名称 

 

地址

 

主要负责人

 

电话

 

安全检查情况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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