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学生摩托车的通告

时间:2013-10-11

     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学工处及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已经反复强调过在校学生不允许骑、乘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个别同学没有按照要求执行。经研究决定:从1015日开始,凡发现学生在校内骑乘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一律没收。为此,务请有关同学周六(1012日)周日(1013日)两天妥善处理好自己的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

个别同学若确有需要,可以使用电动助力自行车代步。

请互相转告!

保卫处、学工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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