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内冬季防火及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3-12-09

校属各单位:

冬季是各类火灾安全事故频发的高峰期,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重大火灾事故。我校128日下午、9日上午分别在西校区连续发生两起火警,为防火势蔓延,徐州市消防部门出动消防车赶到了现场。另外,由于天气寒冷,部分教职工在办公室用电取暖,个别学生在宿舍私自用热得快烧水等,都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根据苏教办安【201314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消防自救能力,从学校实际出发,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冬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校属各单位要结合冬季安全工作特点,认真分析本单位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增强安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细化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责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整改隐患到位,切实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本单位政治学习或职工会议上强调消防和安全工作,要求全体职工务必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使本单位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基本知识和技能,做好本单位的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预防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认真组织“冬季防火、校园安全”主题班会

学工处、各二级学院组织各班级开一次“冬季防火、校园安全”主题教育班会,对学生进行消防及安全专项教育,切实提高防火和安全意识。学生宿舍是防火的重要部位,学生公寓办要加强防火巡查,加强所属人员安全教育。严禁学生在宿舍乱拉电线,禁止在宿舍违章用电用火,包括使用电炉、电磁炉、电热煲、电水杯()、电热毯、热得快、电吹风等电热器具,不得私拉电线、网线、私接插座,禁止在宿舍内起火做饭。认真落实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做好学生宿舍的消防和防盗工作,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三、加强实验室、教室防火工作

教务处、实训部认真组织落实教室、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人情况下运行实验实训、多媒体等设施设备,在学生进行具有火灾风险实验时,必须有老师在实验、实训室或场地具体指导,下课后要关好电源、气源、水源等。

四、各教学、学生宿舍办公场所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校属各单位要在前期校园安全隐患集中排查的基础上,对分管区域进行包括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在内的消防和安全检查,教学楼、实验室、宿舍楼(包括家属区两栋小高层)、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楼道内,不准私自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不准在楼梯间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确保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设施完好。一旦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要认真整改,不留死角。

由保卫处牵头会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对校园内实验室、图书室、学生公寓等进行排查,确保已经通过验收的消控系统和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灭火设施按要求配备到位并有效使用,防患于未然。

对排查出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能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暂时无力整改的,要逐级向上汇报。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把工作落到实处,以确保学校安全。

五、校园内禁止一切形式的焚荒种植

学校后勤、物业、饮食、学生公寓、实验实训等部门一律不允许在室内外、广场、道路等随意燃烧枝叶、垃圾等;校内经营部门(商店、超市等)禁止销售热得快、孔明灯等;按照公安部门要求,禁止燃放孔明灯。

请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及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西校区待建区域的土地管理和绿化维护工作,所有教职员工及其家属严禁在校内开荒、烧荒、种植蔬菜和农作物。请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本单位政治学习或职工会议上强调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从全校安全稳定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加强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并积极协助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保卫处,对在校内开荒、烧荒、种植蔬菜和农作物者进行排查工作,一旦发现就要批评教育,对不听劝阻者进行通报或罚款、直至行政处分。

 

201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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