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6-02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13个、江苏省第21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按照苏教办安(20146号)《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系统开展2014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4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江苏省及徐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4531630

四、有关要求

1、认真领会文件精神 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

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生命的红线》系列讲话精神,组织师生开展专题宣讲、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认识,强化红线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维护学校持续安全稳定。

2、弘扬安全文化 提升安全素质

1)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要利用各类宣传手段,面向广大师生集中宣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校园安全常识,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校园安全事故进行剖析防范,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强化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2)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以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危险化学品、集体活动、防暴等为重点,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应急预案综合演练。要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还要根据徐安发(2014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徐安发[2014]7号)要求,切实抓好应急预案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通过全面检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推动健全落实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要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理清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分析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稳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防范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把好“红线”最后一道防线,促进我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3)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曝”活动。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职工查找身边隐患,鼓励职工举报没有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通过活动的开展,发现隐患,曝光隐患,排查整改隐患。要把安全隐患随时曝活动与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结合起来,加大非法违法生产举报投诉的宣传,鼓励动员职工拨打举报电话热线“8399611083889016”,通过此举鼓励师生积极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重点解决可能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的风险点,对师生查出的隐患将予以表扬,学校有关部门将认真督促整改。

3、突出专项工作 促进安全发展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实验室、教室、图书馆、宿舍(含教工宿舍)、食堂、体育馆、会堂、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要特别关注校园内消防栓是否能正常出水、实验室操作是否规范、食堂烟道是否定期清理、供电线路老化等问题。

2)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工作:要以学生食堂、学生饮用水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3)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要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保管、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严防实验室火灾、爆炸、天然气、毒气泄漏等事故发生。

4)集体活动安全:要以大型集体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为重点 防控对象,着重检查校内大型活动、集体外出活动、实习实训活动等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生产、踩踏、溺水、人身伤害、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5)“三防”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提升技防物防水平、推进物业管理、建设应急力量、增强响应能力,切实提高第一时间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特别是可能的暴力侵害的能力。

4、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责任措施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安全情况,研究部署落实相应措施,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有效地推进此次活动的开展。

请各单位于62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以电子文本方式发送到学校安全生产办公室(保卫处)。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同栏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