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

时间:2015-05-21

 

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

各市教育局、综治办、公安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综治办、公安局,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的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措施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水平显著提升,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了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提高建设水平,促进全省学校长期安全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和教育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化全省平安校园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江苏建设的意见》的部署要求,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统领,以满足广大师生安全需求为出发点,以创建平安校园示范校、示范县(市、区)为载体,不断提高平安校园建设质效,为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基础上,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建设安全标准更高、稳定基础更牢、师生员工更满意、社会各界更认可的平安校园。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教育、综治、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把平安校园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党政领导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责任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顺畅高效。

  2.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稳定制度体系,完善学校政治安全、治安安全、设施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大型活动安全以及矛盾纠纷化解、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制度,各项制度全面有效落实。

  3.教育引导扎实有效。学校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卫生防病教育、生命教育等有专项规划、专门教材、专人负责。安全知识教育有课时、进课堂、全覆盖,安全文化宣传有主题、有载体、有氛围,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反暴恐、反渗透、反邪教、反传销、反诈骗、反毒品等警示教育形成声势、效果明显。

  4.防范措施先进完备。校园警务室或校园“110”建设符合规定要求,学校按要求设置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安保人员。校园监控、报警、消防、交通等安防设施符合建设标准、适应工作需求。校园安防系统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成效明显,科技创安水平显著提高。

  5.综合防控细致严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加强,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不稳定、不安全因素,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重视源头治理,强化教育引导,对重点人员、部位、事项,实施前瞻管控,有效提升整体防控水平。“护校安园”措施落实,效果显著。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了解师生关注热点,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防范自杀、盗窃、诈骗等各类案(事)件发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教育稳控工作到位,严防政治性敏感性事件发生。

  6.应急处置规范高效。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及时稳妥、依法有效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师生员工熟悉信号分类、逃生路线、自救方法、处置方式,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能力。

  7.安全基础坚实稳固。校内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非法聚集事件、群体性事件及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危害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刑事案件和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非法“组党”、结社及邪教、非法宗教组织活动;不发生因管理不善被媒体曝光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

  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工作力量

  1.健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体系。各地要充分发挥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整合安全稳定工作管理机构,成立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承担平安校园建设、学校安全稳定、校园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能,系统规划、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2.加强校园安全保卫队伍建设。落实部、省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配齐配强保卫干部和保卫人员。校区分散、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适当增加保卫人员配置。有效保障并逐步改善保卫人员待遇,优化保卫队伍结构,提高保卫干部综合素质。注重发挥学生自治组织和群防群治工作优势,建立和壮大平安校园建设志愿者队伍,引导师生员工积极主动参与平安校园建设。

  3.严格校园安全稳定考核奖惩。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严格按制度和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二)明确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1.教育部门主要职责。加强工作统筹,主动牵头协调,着力推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等工作。

  2.综治部门主要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作用,把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协调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公安部门主要职责。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及时查处扰乱、破坏校园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和改进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善后处置工作,依法保障校园正常秩序。

  4.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督查制度。教育、综治、公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安全稳定情况,分析形势,研究措施,并适时组织联合督查和整治行动,合力解决影响平安校园建设的突出问题。

  (三)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体系

  1.重视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健全上下畅通、反应灵敏、准确及时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和报送涉及安全稳定的动态信息。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敏感舆情,发生涉及学校师生的事故、案件等,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相互补充,涵盖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等多方面内容的安全教育体系。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有效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3.建立重大事项“稳评”机制。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决策部署和省教育厅有关实施意见,严格遵守江苏省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凡出台涉及学校发展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等,必须把安全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决策程序,做到应评尽评,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社会矛盾和安全稳定风险。

  4.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涉校涉生信访工作,努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及时掌握师生关注热点,定期排查矛盾纠纷,主动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确保矛盾不上交、不转移、不出校、不引发安全稳定问题。

  5.健全应急处置工作体系。依据安全稳定形势变化和各类自然灾害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修订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体预案和专项方案。根据预案要求,建立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师生应急反应能力。重视做好学校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工作,着力把各类苗头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学校内部,坚决防止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四)科学综合防控,筑牢安全屏障

  1.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主动承担维护学校稳定的领导责任。要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维护稳定的思想基础。要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加强课堂及宣传舆论阵地管理,严格课堂讲授纪律,净化校内宣传舆论环境,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渗透破坏活动。

  2.不断完善安防系统建设。强化科技创安理念,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加大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力度,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校园监控、重点场所门禁、快速报警联网等安防系统及管理平台建设,确保对校园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实施全程有效管控。做好校园安防系统的更新换代、提档升级工作,确保系统稳定高效运行,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3.着力推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长效防范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及时消除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校园周边地区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管理,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创新和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方法,探索引入第三方调处机制,及时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提高源头治理能力。

  4.重视加强校园网络和舆情管理。高校要推进网络资源和工作力量整合,建立统一的网络管理体制,有效管理校园网络舆论阵地;进一步完善巡查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学校要加强新媒体建设,及时关注涉校舆情热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网络舆情,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舆论环境。

  5.加强校园精细化管理。着力创新管理方法,优化安全措施,增强学校综合防控能力。科学划定管理网格,明确网格管理责任,强化网格防控能力。健全完善各类制度,动态更新工作台账,全时监测防控目标,适时启动相应方案,有效实施规范管控,不断提高综合防控工作的精细化水平。

  (五)丰富创建载体,激发工作活力

  1.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在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从2015年开始,在全省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激励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平安校园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2.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确定每年3月份为全省学校 “安全教育宣传月”,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法律法规、心理健康、应急处置等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体验和应急演练活动,着力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防灾避险能力。

  3.组织学生安全知识竞赛。在学生全面学习安全知识的基础上,组织各类学生参加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练,进一步引导和帮助学生熟悉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防范能力,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三、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

  各地各校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自觉把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及时作出部署安排,认真研究解决重要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平安校园建设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地要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责任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要警示约谈,对发生重大安全稳定问题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二)提升创建质效

  各地各校要科学规划平安校园建设,认真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强化典型引领,不断提高平安校园建设质量。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搞盲目突击,做到“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确保“命名一个、示范一方”。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激发创建热情,及时解决工作难题,对创建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三)加大保障力度

  安全稳定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证,人财物保障是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支撑。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大对平安校园建设的投入,保障平安校园建设的经费需求。要加强保卫队伍建设,配齐专兼职安保人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适应岗位履职需要。要完善安防系统建设,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良好运转。要安排专项经费,做好校园安防系统更新换代和升级改造,努力提高科技防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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