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2015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6-01

 

 

           关于我校开展2015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江苏建院安〔20154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工作,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法律知识,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好全国第14个、全省第 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以及江苏省、徐州市安委会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我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5531630

 四、组织领导

 2015年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学校安委会统一组织,学校安委会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组织、协调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及产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五、重点活动

(一)广泛宣传和发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和动员全校共同参与活动,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实现“全员联动”。

(二)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管理人员心中。要充分发挥学校、社会的监督作用,同时认真组织观看《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聚焦新<安全生产法>主题片等,营造浓厚氛围。

(三)有效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 ”,做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为教育素材,通过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落实安全责任。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讲解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全体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要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全体人员的安全法制理念。

 (四)扎实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部门和二级学院要立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科学应急和救援能力。同时针对本部门、单位安全特点,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广泛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各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可以适当开展各类文化宣传、文艺演出、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结合平安校园示范高校创建活动,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六)认真开展“安全一线”专题活动。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要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标准化建设、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宣传。注重发现基层人员的感人事迹,宣传敢于亮剑、敢于执法的人物、事件,通过新闻发布、媒体采访、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营造舆论声势。

 (七)有序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活动。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六条举措》,确保宣传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法》和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4个、全省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应当积极参加 “安全生产月”活动,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二)创新形式内容,增强活动质效。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中央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并与今年学校教育教学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要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形成广电媒体、纸质媒体以及新媒体并重的矩阵式、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格局,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

 (三)畅通信息渠道,总结经验做法。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我们将通过江苏大学生安全教育网、省(市)安全生产网、省(市)安全生产简报、安全生产杂志开展典型案例、做法和事迹进行宣传,还将通过网站和其他新闻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宣传和发布,并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结。请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和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有关活动方案、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做法和事迹请传至 电子邮箱:xzsunzheng@163.com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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