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级新生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6-09-29

 

关于开展2016级新生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大力普及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降低可防性案件的发案率,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苏教办安﹝201612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16级新生中开展“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生安全知识竞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赛事的组织领导。

  长:任留钦

副组长:刘盛贤、孙政

  员:孙亚峰、徐卓、陈昕、周厚思、吴兆立、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下设竞赛活动组织实施组和技术保障组

(一)竞赛活动组织实施组

组长:孙政

副组长:刘盛贤、周厚思

成员:陈昕、曹万俊、娄志刚、龚媛媛、杜峰、赵阳培、鹿毅、方升、虞莉、刘翼、吴文辉

负责校内选拔赛的宣传发动,竞赛学生的组织,时间安排,考场监考、秩序维持,活动颁奖和学校代表队员的选拔等;负责与省教育厅办公室、省高教保卫学会及有关分会联络竞赛流程与时间安排、测试软件问题反馈、教材的发放等有关事宜。

(二)技术保障组

组长:徐卓

副组长:吴兆立、赵忠仁

成员:王峰(女)、苏鹏、韩友前

负责竞赛系统测试软件的安装,系统前、后台数据操作、机房网络调试及竞赛现场故障和外网故障排除,确保参赛时段系统安全运行和网络畅通,同时负责竞赛前练习场地与竞赛考场机房安排、有关数据导入(出)、竞赛成绩统计、录入及学分记入等。

二、竞赛时间、参赛人员

10月下旬,2016级全体新生参加,具体安排日程表另发。

三、竞赛内容

本次活动以省教育厅和省高教保卫协会编印的《大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2016大学新生安全知识必读》为主要参考读物,以及校园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等。

四、竞赛流程与时间安排

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分普赛(含学校选拔赛)、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

(一)校内普赛

本次校内普赛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各学院组织本院2016级新生统一登陆大学生安全教育测试系统,在线进行答题(题目由系统自动生成共100道,题型由单项、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组成。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安排2016级新生学习安全知识,组织学生登录校园安全教育测试系统(学工处、网络中心、实训部机房安排),进入“安全知识考试系统”进行练习和考试。学生登录安全知识考试系统时,请在“学校栏”选择相应二级学院,“用户名”栏内输入个人学号,“密码”栏内输入初始密码(初始密码取身份证最后四位),即可登录。登录后,可进入相应的“模拟练习”进行练习,模拟练习可以多次,练习成绩不计作最后成绩。点击“参加考试”正式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10下旬。之前学生也可自行在学校机房进行模拟练习,网址、登录号、登录密码机房另行通知。

学生普赛由学工处统一组织,成绩由系统自动显示,各院系打印、保存好学生的成绩以方便记入学分。

(二)学校选拔赛

通过普赛,根据学生普赛竞赛成绩,各二级学院在本院学生中选出二级学院代表队,代表队可由30名新生组成,参加学校10月下旬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根据选拔赛竞赛成绩选出代表学校参加徐州、连云港、淮安、宿迁赛区初赛。

(三)徐州赛区初赛

由省高教学会保卫学研究会各分会组织。各校队于201611514:00在“江苏大学生安全教育网”上进行初赛,选出赛区专科院校2名参加复赛。

(四)复赛

由省高教学会保卫学研究会组织,在南京进行。各赛区的参赛队于2016111214:00,统一在“江苏大学生安全教育网”上进行复赛,选出专科院校各3名参加决赛。

(五)决赛

由省教育厅组织在江苏电视台教育频道演播厅举行,本专科院校分别进行比赛。决赛采取必答、抢答、问答等形式,决出本专科院校一、二、三等奖。

五、奖项设置

(一)最佳组织奖

以各二级学院16级新生参赛率和平均分及组队参赛平均分(按各普赛、学校选拔赛平均成绩高低排序,计算平均成绩时候,缺考学生按0分计算),作为依据评出前三名。奖金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

(二)个人优胜奖

对学校选拔赛参赛学生成绩前30名给予每人奖励100元并发荣誉证书。

(三)学校竞赛奖

各二级学院组队参加学校选拔赛,获前18名的同学分别奖励400--200元。

(四)其他奖励

参加复赛、决赛的队员每人奖励500--1000元。同时根据决赛获奖情况再给予有关学院、部门和指导教师奖励。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动员、组织学习,安排好竞赛活动及有关工作,确保新生人人参加考试。要求每名新生必须参加安全知识考试,并且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水平(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80)

(二)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协调好资源,保证竞赛活动顺利进行。

(三)竞赛活动纳入对各学院的综合管理目标考核,学生竞赛的成绩计入个人学分(考试成绩合格为80分及以上)

(四)通过竞赛活动,总结经验教训,巩固学生安全工作成果,形成学生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为创建平安校园打下良好基础。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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