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外来务工、租住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17-03-28



1.外来务工人员必须身份清楚、来历清楚、证件齐全。 

2.外来务工人员由学校保卫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并登记造册。 

3.外来务工人员进出学校、上岗须佩戴《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值勤人员的检查。 

4.外来务工队伍要建立治保组织,设治保员,接受学校综治小组领导,加强自我管理。 

5.住宿校内的外来人员须办理《暂住证》,服从保卫部门管理,遵守宿舍规章制度。未经学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男女混宿;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危险品和淫秽物品。 

6.外来务工人员不得在校内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得私拿、损坏学校财物,不得使用电炉,不得扰乱校内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正常生活,不得私自进入生活、教学区。 

7.外来务工人员离校,随行物品须经保卫干部检查。 

8.学校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校规校纪、法规法纪和安全防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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