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宣传制度

时间:2017-03-28







院保字〔20191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宣传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校园安全教育的文件精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防范技能,预防和减少人身伤亡和公私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学校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安全防范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强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自我保护教育,确保学校有一个安全、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一领导、分别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

  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主要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教职员工及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主要由所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每年初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安排制定出本单位全年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学期末进行总结。

  四、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交通规则、乘车安全知识、骑车安全常识、交通事故自救知识等。
2.消防安全常识教育:防火常识、灭火方法与技能、逃生自救方法及技能训练等。
3.用电安全知识教育:用电的基本规律和基本常识、触电类型及预防、触电对人体的危害、触电急救常识等。
4. 饮食安全常识教育:饮食卫生常识、饮水卫生常识、变质食品鉴别、食物中毒与预防、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等。
5. 防盗、防爆常识教育。
6. 防意外灾害事故教育。
7.思想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普法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
8.校园安全教育:室外活动安全常识、实验课安全常识、宿舍安全常识、集会安全常识等。
      五、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可采取集中讲座、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形式;时间要灵活,新生入校、毕业生离校、节假日前及各类案件高发期、政治非常时期等;内容针对性要强,选择一些与师生生活、学习、工作关系比较密切的安全知识、国家和学校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师生中经常发生的案件等。
  六、各单位每学期要对师生进行至少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教师依法执教意识,有效杜绝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七、各单位在节假日和各种大型活动前要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工作,并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八、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要纳入校园文化建设中,要积极营造法制、安全教育环境氛围。



一九年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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