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修订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和编报2020年度学校重点领域应急演练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0-03-19



                          

苏建院保〔2020〕2号


关于组织开展修订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和编报2020年度学校重点领域应急演练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和完善学校应急体系建设,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徐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调查分析和编制2020年度重点领域应急演练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组织开展修订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和编报2020年度学校重点领域应急演练计划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现行有效的预案及演练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1.各单位、各部门截至2019年底现行有效的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2019年度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二)2020年应急演练计划。主要包括:各单位、各部门2020年拟组织开展的应急演练(具体格式详见附件3)。

各单位、各部门要立足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应急演练活动,每年至少有1个专项演练计划项目。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装卸、储运、使用环节,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防震减灾、食品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等领域开展演练活动,学生工作处(部)、保卫处(部)、实验实训管理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不少于2个(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演练各1个)校级演练计划项目,各二级学院、基建处、图书馆不少于1个综合性演练计划项目。

二、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开展本单位、本部门现行有效的应急预案的汇总上报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二)科学制定演练计划。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好年度演练计划,依法依规开展应急演练。

(三)按时报送材料。

1.请各单位、各部门于312日前反馈本单位、本部门现行有效的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意见和建议。

2.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312日(星期一)前反馈2019年度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及2020年拟组织开展的应急演练计划。

以上材料的word版请报至保卫处孙浩,报送邮箱:39035877@qq.com

  

附件:1.各部门、各单位级专项应急预案汇总表

2. 2019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统计表

3.2020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计划表

4.校级专项应急预案汇总表(参考用)

关于组织开展修订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和编报2020年学校重点领域应急演练计划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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